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岗位工、班组和分厂(工段、车间)负责,并有检查记录。 三、厂部对各车间(分厂)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各车间(分厂)部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厂部将组织对重点车间(分厂)、重点设备进行抽查。 五、本厂所有员工、各车间(分厂)、厂所属各部门都要对本岗位、本辖区和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属于本人、本车间(分厂)、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厂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八、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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