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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保险理财业务发展的探析

2008-3-24 共有人次浏览文字显示:[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保险理财逐步被人们认识并走进了千家万户。但目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保险知识普及率较低,人们对保险理财的认知度还较为有限,在个人保险理财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文章正是立足于我国个人保险理财现状,指出了其主要问题所在,并有针对性地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保险理财业务概述
 
  保险作为经济保障的有效手段是新型理财工具之一。具体而言,投资者运用一定本金即保险费购买保险,希望在灾害出现后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来补偿损失,追求的是一种安全感,是一种忧虑成本的降低,一种效用的满足。可见,保险是一种既具有保障又具有增值功能的特殊理财产品,对于稳定家庭财务状况,增加居民收益来源有着重要意义,是个人理财中必备的一项。
 
  二、我国保险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作为白领阶层的代表人物的职业经理人,通常会将个人金融资产的1/4用于购买保险产品。据美国2000年的一项有关个人金融资产结构的调查,共同基金占40%,保险占23%,股票占15%,金融债券占14%,银行存款约占8%。我国,保险理财起步时间晚,人们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度十分有限,即使购买保险产品也存在着种种误区。具体问题存在如下:
 
  (一)居民保险意识不高,保险理财有效需求不足
 
  在全球人均投保率超过50%的今天,我国国民购买商业保险率还不到5%。据法国AC尼尔森市场调查公司公布对中国保险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但是人们对于保险理财热情偏低,需求有限。调查在上海、广州、大连和重庆4个城市展开,调查对象是25-45岁收入中等以上的已婚女士。调查者有37%的人表示没有购买保险产品的意向,这群人中有28%的觉得财力较低;23%的认为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缺乏了解;18%认为对保险公司缺乏信任,上述因素构成他们购买保险的主要障碍。另据法国安盛保险集团委托盖洛普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一项中国人寿保险市场调查,主要目的在于分析最有可能购买人寿保险的消费者。调查显示,仍有 64%的人对保险“不熟识”,消费者对保险所能发挥的保障及理财功能的认识仍然相当有限,直接表现为保险理财有效需求不足。
 
  (二)居民对保险理财功能认识存在误区
 
  大部分居民在进行个人理财的时候,对保险产品的功能认识不足,以致在保险理财投资目标的确定上存在偏差。众所周知,保险最基本的职能是经济补偿,保障是保险理财产品最核心的使用价值,买保险并不意味着可以发财。一些投资类保险所特有的投资或分红只是保障产品的附带功能,投资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而许多投保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忽略了理财规划中保险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却在投连险、分红险等新型险种热卖时盲目跟风,待到发现收益与预期值相差太远后纷纷退保,不仅没有享受到完备的理财规划收益,反而损失了大量的现金流。这固然与一些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只强调这类产品投资收益前景的误导有关,但这些人购买保险只图赚钱而忽视保障的不成熟的保险理财动机也是重要原因。
 
  (三)居民个人保险理财的方案设计存在误区
 
  由于我国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时间不长,保险知识普及率低,大部分家庭尚未形成将保险纳入个人理财计划的意识,即使有计划并付诸行动,也常会因专业知识的欠缺而使保险理财规划走入误区。主要表现在:第一,在理财规划保障主体方面,许多家长只为孩子购买各种少儿险,把孩子的前途规划得十分周到,保障得非常全面,而对自己却考虑得很少。殊不知作为经济来源支柱的家长首先更要保险;第二,在保险理财条款方面,很多投保人只是听代理人的口头介绍,仅关心缴费和收益,而忽略了保险条款中最重要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故而不能根据自己的切身需要选择保险保障范围,导致保险保障未来生活的功能无法落到实处;第三,在保险公司及其产品的选择上较为盲目。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均有自己的理财产品,许多投保人认为这些种类繁多的产品其质大同小异,而不加以对比鉴别。尽管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都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但实际上其各类产品在保险责任、保险金领取方式、保费缴纳方式等方面各不相同。且每家保险公司在经营状况、诚信程度、发展前景上存在较大差别。投资者放弃比较即意味着失去了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佳产品的机会。
 
  (四)保险公司理财产品供给存在误区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保险一直作为财政的附庸而存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界限长期处于模糊状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逐步形成,保险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功能得到承认,企业与民众通过购买保险将未来不确定的意外和偶然性财务风险固定化的方式,建立一种预防性的投资计划。正是由于保险属于转移和分散不确定风险的理财行为,在我国企业和民众保险意识相对薄弱的环境下,一方面,保险公司纷纷将保险投资产品作为拓展市场和吸引客户的法宝,而忽视了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出现夸大保险投资收益的误导行为;从而产生了影响和制约我国保险市场健康成长的理论障碍和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从投资理财类产品本身而言,它的设计并没有凸显出保险公司理财产品的优势,同时也没有建立专门的客户理财制度,缺乏真正的为客户个人理财的先进理念,产品缺乏与客户的及时沟通与互动,以至于资本市场大盘受挫无力兑现承诺的高效收益时引来退保狂潮,使保险公司形象受挫,致使理财客户的收益严重受损。
 
  三、对策建议
 
  (一)对行业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保险意识
 
  一是宏观宣传,不仅要广泛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宣传, 保险监管机关也要利用自身的优势、采用各种方式加强保险基本知识以及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 如制作保险专题片、大型保险宣传活动, 实行充分的信息公开,让人们了解保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特点等;二是中观宣传,保险公司要建立专业化的保险宣传队伍, 利用其承保、理赔、保险规划等各个业务环节以及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等方式加强保险知识和自身形象的宣传;三是微观宣传, 要结合保险消费者的安全保障需要,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具体保险险种及其保障功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详尽介绍和宣传,使人们意识到自身面临的各种风险,破除只用传统方式承担风险的方式,将保险作为其理财规划规避风险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以扩大广大居民的保险理财需求。
 
  (二)对个人或家庭:明确保险功能,合理利用保险理财规避风险
 
  对居民家庭或个人而言,应走出保险理财几大误区,合理利用保险进行理财安排。在明确个人或家庭面临风险后,投保人应根据需求及能力制定适合自己的保险支出规划。要注意以下关键的几点:
 
  第一,找准定位,明确保险在个人理财规划中的功能。保险是对未来事件发生不确定性的准备和补偿。其在个人理财规划中扮演的最主要的角色应该是规避明天的风险,即保障功能。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银行与证券是“以一万赚一百”,而保险却是“以一百保一万不损失”。投保人应充分认识到保险这种互助互惠的优势是其它金融产品无法取代的。这就要求投保人在安排保险支出时,应分清轻重缓急,首选当为意外伤害及医疗险、重疾类的保险产品。在此基础上经济实力较强的家庭可以再考虑购买子女教育、投资分红类的理财产品,以防止出现产品搭配本末倒置的现象。在正确的观念指引安排理财规划。
 
  第二,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在同一投保群体、同一利率政策条件下,各保险公司保单理论成本基本相同。对保险公司的考察主要体现在服务态度和质量上。选择保险人的主要标准应该是保险公司应当具有足够的财务实力和偿付能力;提供良好的风险管理服务和理赔服务;重合同、守信用;承保时合理收费、受损时如期如数赔款等。购买投连、分红类产品的投保人要特别注意考察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包括保险公司的实力、股东结构及相关背景、保险公司过去数十年的财务报表(特别是过去的净资产收益情况)、保险公司投资部专家群体的素质、具体险种过去的实际运作情况等。
 
  第三,选择合适的产品,做好综合保障规划。在保障主体上应该以先保大人,后保孩子;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父母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远远高于孩子。所以在保险资金投入上,应该是给父母,特别是家庭经济支柱的越多越好。在保障水平上,应以考虑所保障风险事件万一发生后可能对家庭造成多大的损失,那么选择保险产品的保额就以能够弥补这些损失为准;在险种搭配上,应首先考虑购买具有保障功能的意外险、医疗险、重疾类产品,其次才是子女教育类产品,最后才考虑具有投资和理财功能的投连险及分红类产品。
 
  (三)对保险公司:改变自身观念,构筑与客户互动桥梁
 
  保险公司自身也应加强保险理财的认识,要充分理解保险理财的深刻内涵,不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的供给者,更要树立理财顾问的形象,与客户之间架起互动的桥梁。一方面要不断针对日益变化的市场,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完成公司产品自主创新,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客户树立起合理的个人理财意识,并帮助客户提供各种投资方案的理财规划。要让更多的客户了解到要有稳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灵活的规避风险手段;理财工具能够及时应对紧急支出,及时的变现能力,才能让他们的财富基础更加稳固,通过理财真正让客户感受到保险在这其中的意义和功能,让客户感受到切身的利益。
 
  总之,在现代家庭的理财规划中,保险必将以其风险保障和理财的双重功能的独特优势占据重要组成部分。相信随着全民风险意识的树立,人们对于保险功能的进一步认识,个人保险理财必将越走越好(作者单位: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湖南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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