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及中国的对策
重商主义之后,国际贸易政策经历了自由贸易、保护贸易、超保护贸易和贸易自由化的演变。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相对于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贸易保护主义而言的,它形成于70年代中期。美国率先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引起各国贸易政策的连锁反应,新贸易保护主义得以迅速蔓延,成为一种国际思潮。
一、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及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特性
贸易保护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的,只要有国际贸易,各国为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就必然有贸易保护存在。而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由于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其作用大为削弱。由此,就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当前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迅速,严重威胁世界公平贸易,影响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标就是发展中国家。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相比较,有五点不同之处
1、目的不同
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发达国家为保住昔日的经济优势地位。通过广泛实行保护措施来维持其政治与经济利益。因此,它可能影响到国际贸易政策的总趋向。
2、对象不同
新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主要是陷入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而农业作为一个特殊产业,在大多数国家的任何时期都受到保护。
3、范围不同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领域,这是因为在70-80年代。服务与技术已成为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因素,它们也像商品与资本贸易一样遇到了他国的贸易壁垒。
4、措施不同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措施主要是非关税壁垒,包括繁琐的海关程序和海关估价制度、条件苛刻的技术标准、复杂的健康与环境卫生检疫、内容和手续繁杂的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进口许可证制、进口押金制度、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自动”出口配额制,等等。新贸易保护主义奖出限入的重点在鼓励出口。
5、区域不同
新贸易保护主义搞的是区域性贸易保护。在区域范围内,国家之间仍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共同的关税壁垒。
(二)更重要的是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五个新的特性
这是从前的贸易保护主义所不具备的。
1、双重性
新贸易保护主义大旗下的新贸易壁垒顺应保护环境和尊重人权的世界发展潮流,一方面为经济生活进步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方向和动力,另一方面以保护消费者、劳工和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给推动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带来隐患和障碍。
2、隐蔽性
我们以新贸易壁垒中绿色壁垒为例,它在国际贸易规则中没有被禁止,而且一系列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内环保法规可作为其理论上的依据。这样一些发达国家就可以借口保护环境,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歧视。
3、歧视性
无论是反倾销、反补贴还是技术性贸易壁垒,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的歧视问题,这严重违反WTO一贯坚持和倡导的公平贸易原则。
4、复杂性
新贸易壁垒涉及的多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内政策法规,它比传统贸易壁垒中的关税、许可证和配额复杂得多,涉及商品非常广泛,评定程序更加复杂。
5、争议性
新贸易壁垒这种介于合理和不合理、隐蔽性和复杂性之间的特点,使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外贸领域很难达成一致标准,容易引起争议,且难以进行协调,以致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内容,传统商品贸易大战被新贸易壁垒大战所取代。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显著增多,正是起源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已产生重要影响,主要有使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不利于我国大宗商品的出口、某些国家对我国商品形成事实上的禁运这三个方面。让我们来看看新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我国外贸的一些具体事例,自2002年8月到2003年底,先后有印度、美国、土耳其、欧盟、秘鲁等对我国发起10起特别保障调查,影响了出口贸易额3亿多美元:还有一些世贸组织成员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采取任意选择替代国等歧视性做法,向中国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2005年是世界贸易摩擦的高峰年。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自2005年4月23日开始,发动前所未有的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出口到日本的三种蔬菜(长葱,香菇和日本塌塌米的原材料蔺草)征收将近200%的进口税……力争科学、有效地应对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突破新贸易保护主义障碍,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共识。那么,中国政府和企业要如何应对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
二、中国的对策
(一)政府
1、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贸易壁垒调查制度。我国加入WTO后。外经贸部于2002年制定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并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公布并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贸易壁垒调查制度,对于依法消除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中遇到的各种限制性壁垒措施,有效维护我国的贸易、投资和产业利益已经起到积极作用,但我们仍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使其完善。
2、政府应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我国的产品质量标准种类多、门槛低、不规范是事实,政府应借着入世有关法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开发绿色产业,抢占国际市场。
3、政府应组织专门人力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反倾销调查体系和绿色壁垒体系,建立国外贸易保护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传递国际市场的新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帮助并指导国内企业突破国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
4、充分利用WTO的协商机制。我国已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国。我国政府应坚决反对任何国家针对我国的歧视性政策:一旦发生贸易摩擦,政府应充分利用WTO解决双边和多边贸易纠纷的协商机制,帮助国内企业维护正当权益。
(二)企业
1、我们的企业在配合政府行为的同时,要全面了解国际规则,学会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全面、准确地了解WTO规则。不能对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漠然置之。如果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的话,对今后企业的发展就会特别不利。在“后配额”时代,竞争已经开始从产品竞争的时代转入到品牌竞争。品质是塑造品牌的根本。品牌的打造和延续,是任重道远的百年大计,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必须持之以恒地按照品牌管理的规律进行不懈的努力。
2、出口企业必须加强技术跟踪,以便时刻了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向。当前,我国外贸出口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自主出口品牌和营销网络,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上处于低端环节,出口企业规模小和跨国经营能力弱。我国的大部分出口企业在做粗加工,甚至赔上不可再生的宝贵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高附加价值和高盈利的机会让国外企业拿走了。
3、我们必须加快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要加快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劳动生产率的较大幅度的提高。如果我们数量不增加,而价值增长一倍,任何国家都找不到理由限制我们的出口。
4、我们的企业应该对国际市场有清醒的认识,不应盲目扩大出口,避免在国际贸易中自相残杀。企业商会应该对出口产品设定价格底线,对企业进行行业自律。要做到既能让企业自愿遵守,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刚性。只有这样。我国的出口企业才能在新贸易保护浪潮中,化危机为生机。
新贸易保护主义并未因乌拉圭回合协议实施带来的贸易自由化的强化而退潮,反而正随着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而更趋猖獗。由于我国的特殊性及西方国家对华政策的特殊政治图谋等原因,西方国家会更多地采取反倾销、环保、人权、劳工标准、知识产权和市场准入等手段,对我国施加压力和贸易限制。面对严峻的挑战,我国政府和企业应紧密携手、共同努力,阻止一切滥用贸易保护主义的企图,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来源:科技经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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