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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疫情防控办发布九项健康提示,提醒市民做好新冠病毒防护

导读 随着五一假期的结束,忻州市的新冠病毒感染监测数据显示,每日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人数正呈现缓慢上升趋势,其中以门诊病例居多。尽管整体上...
随着“五一”假期的结束,忻州市的新冠病毒感染监测数据显示,每日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人数正呈现缓慢上升趋势,其中以门诊病例居多。尽管整体上来看,忻州市的新冠疫情仍处于低位流行水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曾经感染或接种疫苗所获得的抗体水平会逐渐衰减,保护力也会逐渐下降,这使得人们二次感染的风险增加,尤其是与免疫逃逸能力强的变异株(如XBB)感染的风险将逐渐加大。为此,忻州市疫情防控办发布了以下九项健康提示,提醒市民们做好新冠病毒的防护工作:
 
一、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将自己的健康放在首位。外出活动时,仍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特别要注意手部卫生。进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或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期间,务必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景区接待处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也要注意佩戴口罩。
 
二、建议老年人、体弱人群以及儿童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保持室内环境的通风,可以有效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三、进行个人自我健康监测,特别是外出归来后,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并在必要时及时就诊。
 
四、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如果您尚未感染过新冠病毒或已感染但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基础免疫,请尽快接种疫苗。
五、如果您近期已感染新冠病毒,请在感染期间尽量不外出,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必要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N95/KN95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六、感染者在居家期间,要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儿童或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人群,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并在必要时及时就诊。
 
七、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并加强日常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的措施。
 
八、医疗机构要规范人员防护,加强人员培训,熟练掌握第十版诊疗方案。同时,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感染的管理与控制,增加小分子药物等药品的储备,强化重症救治资源的准备,完善医疗设施和设备的配备,不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九、目前,我市的防护物资和相关药品储备充足,医疗机构救治床位也充足,诊疗秩序正常运行。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忻州市疫情防控办通过以上九项健康提示,旨在提醒市民们继续保持警惕,严格遵守防疫措施,共同努力防止新冠病毒的传播,维护社区的健康和安全。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共同度过这个特殊时期,并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每一个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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