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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新增公共充电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比例力争达到1:1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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