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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推进“双减”政策落地

导读 教育部最新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深入落实党的二、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

教育部最新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深入落实党的二、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旨在强化对校外培训的监管,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这一《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总体要求。适用对象包括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办法》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

此外,办法划定了实施机关的管辖权限,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违法情形和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等违法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办法》还提出了处罚程序,以提升执法水平。通过明确立案结案标准、调查职权、听证告知情形、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等,规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

最后,《办法》强调了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制度,包括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这些机制旨在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同时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确保中央政策决策部署得以落地,推动“双减”政策取得实际效果。

这一新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政府在教育领域继续推进改革和监管,旨在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希望这一法规能够有力推动校外培训市场的规范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加安全、健康、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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