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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董事长岂能内幕交易竞争对手牟利

导读 10月12日电,内幕交易年年有,但提前获知竞争对手的内幕消息牟利的事还是罕见。日前浙江证监局披露,雷迪克实控人沈仁荣利用自己在润泽科技

10月12日电,内幕交易年年有,但提前获知竞争对手的内幕消息牟利的事还是罕见。日前浙江证监局披露,雷迪克实控人沈仁荣利用自己在润泽科技“二选一”借壳重组中的信息优势,大量买入对手股票获利871.75万元。沈仁荣此举最终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监管层决定罚没金额合计近3500万元。身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沈仁荣的本职工作应当是聚焦主业,以业绩回报投资者。即便需要借助资本运作,也应以上市公司利益为重,而非以此为筹码去套取内幕信息。沈仁荣因不愿失去实控权而选择放弃重组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炒股获利的行为,则是完全不可取的。此案也对监管打击内幕交易行为指出了更多的线索。重大交易中多个意向方同步谈判的情形是常见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管控内幕交易信息?如何界定内幕交易?类似的案例中是否只有沈仁荣这一“孤例”?这都值得有关方面进一步梳理。(评论员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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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淘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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