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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后的墓碑之争:人格权保护案件

导读 近日,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衍生的人格权保护案件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执结。该案中,男方以外孙媳妇的身份将同居女友的名字刻在自家逝去
近日,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衍生的人格权保护案件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执结。该案中,男方以“外孙媳妇”的身份将同居女友的名字刻在自家逝去长辈的墓碑上,两人分手后女方要求男方将其名字从墓碑上清除,但男方拒绝履行义务。最终,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男方用凿子将女友的名字彻底清除。
 
该案中,男方在征得女友同意后,将其名字刻在已故外公外婆的墓碑上。但随着两人分手后的同居财产分割争议,女方要求男方将其名字从墓碑上清除。虽然在法院调解下,男方承诺将女方的名字从墓碑上清除,但男方却一直未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通过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了解到男方担心“墓碑除名”会对墓碑造成破坏,遂用草木灰涂抹覆盖女方的名字。执行干警通过上门走访和劝导,告知男方侵犯了女方的人格权益,最终男方用凿子将女友的名字彻底清除。
 
此案反映了人格权在民事关系中的重要性。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如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犯。《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对人权和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障。
 
因此,在同居关系中,双方应当充分尊重对方的人格权益,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协商解决争议。同时,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也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加强监管,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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