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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助力农民收益,稳定粮食生产积极性

导读 最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宣布将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覆盖全国

最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宣布将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覆盖全国所有产粮大县。这一政策旨在增强农业保险的吸引力,提高农民收益,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根据通知,自2023年起,所有产粮大县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自主选择投保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的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但不能重复投保。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农业生产总成本,包括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种植收入保险以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为基础,保障农业种植收入。

这一政策的推出得益于近期极端天气等因素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农业保险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有利于保障种粮农户的收入和收益,稳定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春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仅在国内,国际上也普遍采取类似的措施保护农民的利益。例如,像泰国这样的稻米出口大国,面临干旱等极端天气时也会采取类似的政策措施,以确保稻农的收益。

《通知》强调了六项基本原则,包括自主自愿、稳妥有序、高质高效、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创新赋能。在稳妥有序方面,各地财政部门应综合考虑当地农业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同时,鼓励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并进行分户赔付。此外,还要加强预算约束,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李春顶表示,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和需求,应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扩大农业保险范围。考虑到不同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接受程度不同,政策应根据农户规模的大小和个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对于资金实力较弱的小农户,可以考虑给予保费优惠等支持措施,同时建立有效的粮食生产保险和保障机制,形成全方位的保护网络。

这一农业保险范围扩大的政策对于保障种粮农民的利益、稳定粮食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农民增加收入和收益,还能提高农民的生产信心和积极性。同时,这也是国家积极推动农业保护、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体现,有助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总之,中国政府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的举措将为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障,稳定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这一政策的推出体现了政府对农业保护和农民收益的重视,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有助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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