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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风险控制:新办法力推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防范

导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起草的《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银行保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起草的《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金融体系安全稳定。

办法要点:

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 《办法》强调了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全链条的案件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案件风险识别、排查处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领导干部监督、内部监督检查、追责问责、问题整改、举报处理、考核奖励、培训教育等环节。

明确分工职责: 《办法》明确了各层级的职责分工,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到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确保每个层面都能有效参与案件风险防控工作。

重点措施和领域: 办法强调明确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的重点措施,涵盖信贷业务、创新业务、资产处置业务、信用卡业务、保函业务、同业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柜面业务、保险业务、资本市场业务、债券市场业务、网络安全、安全保卫等领域。

信息化建设: 《办法》强调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应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对案件风险的主动防范和监测能力。

监管措施: 金融监管总局将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案件风险防控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的机构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纳入年度监管通报、监管约谈、内部问责等。

源头预防: 《办法》明确强调源头预防,将案件风险防控纳入公司治理架构,压实各级管理层的职责,构建联动共管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格局。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方面的进一步强化,旨在确保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和稳定发展。各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审议并积极参与意见反馈,为办法的完善和落地贡献智慧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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