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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法院推出涉诉信息说明函 助力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

导读 近日,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推出了一项新举措——涉诉信息说明函,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因涉诉信息导致的融资难题。这一新机制为中小微企业

近日,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推出了一项新举措——涉诉信息说明函,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因涉诉信息导致的融资难题。这一新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解决融资限制问题的新途径,有望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

宝山法院的调研发现,中小微企业一旦成为被告,其涉诉信息往往会被第三方机构抓取并推送给金融机构。即使涉诉金额不大,对企业经营本身没有太大影响,但在申请贷款、参与投标等方面却会面临种种限制,给企业经营者带来困扰。

金融机构在放贷时必须了解企业的当前经营状况,然而在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时,第三方机构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而企业自行提交的信息,其客观性和真实性也难以得到保证。面对涉诉信息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只能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增加了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

为解决这一问题,宝山法院决定采取先行措施,为涉诉企业提供信息说明的服务机制。在该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中,若被告为中小微企业,法院在寄送应诉材料的同时,将附上《关于为涉诉企业提供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告知书(试行)》。若因涉诉信息被相关单位未能完整获取,导致企业在信贷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企业可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客观说明或澄清涉诉信息。宝山法院将根据情况出具说明函,为企业提供帮助。

该项制度于今年6月起施行,宝山法院已向数十家涉诉中小微企业发出告知书,并近日首次出具了说明函。一家国家认定的高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因与广东一家科技公司间的供货争议成为被告。虽然争议金额不大,且双方正在积极协商,但涉诉信息导致该企业在向银行申请正常经营贷款时遇到了困难。看到应诉材料附的告知书后,该企业按要求提出了相应申请,大约一个星期后就收到了法院出具的说明函,并顺利提交给银行。

据宝山法院副院长徐子良介绍,说明函记录了到目前为止案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状等。这些信息并不代表法院对本案的观点,而是给金融机构提供参考,尽可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中小微企业带来的融资、招投标困难。

这一新制度受到金融机构的欢迎。宝山法院近日邀请了位于宝山区的9家银行分支机构代表参加会议,向他们介绍了出具《说明函》的具体操作,并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多家银行代表认为,法院出具的涉诉信息说明比第三方机构更加准确、权威,对于银行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风险十分有意义。

上海宝山法院推出的涉诉信息说明函制度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和便利,有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该法院表示,将继续探索更多创新举措,助力企业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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