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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在高邮湖撒农药偷猎“三有动物”野鸭出售,十人获刑

导读 【今日消息-在高邮湖撒农药偷猎“三有动物”野鸭出售,十人获刑】 因在高邮湖猎捕野鸭被取保候审,其间仍不收手,继续以播撒有毒农药的方

【今日消息-在高邮湖撒农药偷猎“三有动物”野鸭出售,十人获刑】

因在高邮湖猎捕野鸭被取保候审,其间仍不收手,继续以播撒有毒农药的方式猎捕野鸭出售供食用。江苏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日前在扬州宝应法院巡回审理该案,十名被告人获刑,其中五人被处实刑。

2021年底,渔民出身的王某宏与马某等人猎捕高邮湖的野鸭,并联系李某、姜某运输、出售,后来在一次运输途中被检查人员发现,王某等逃跑后主动投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取保期间,马某等眼看快要过年,商议再去捕野鸭赚外快。今年1月,马某多次和经营水产生意的朋友史某联系野鸭交易,召集王某宏等人在高邮湖水域采用播撒有毒农药的方式偷猎。马某、王某宏等负责撒农药,并对猎捕的野鸭注射药品解毒,滕某、杜某金等负责望风。在一次交易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查获的野鸭计496只,价值44170元,其中317只斑嘴鸭、绿头鸭、针尾鸭等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被查获的野鸭体内测出农药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王某宏等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杜某金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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