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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郭富城获赔100万,还要登报道歉

导读 郭富城获赔100万,还要登报道歉。
郭富城获赔100万,还要登报道歉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可以看到明星代言,其实这也就是可以增强消费者的印象,但是让人注意的,那就是有可能会出现假代言人。近段时间在广东省人民法院就发布了一个纠纷典型的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就是香港著名郭富城诉广州和美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件。在这一个案件当中,原告是属于香港艺人郭富城。 
案件处理的过程当中就表示广州和美实业有限公司没得到郭富城的许可使用了郭富城的肖像进行网络,以及线下的广告营销,法院就认定是对郭富城肖像权的侵害,判决广州和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在报纸以及公众号上赔礼道歉。根据了解,自从2019年起广州合美公司在多家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载有原告郭富城的照片,作为插图的文章进行宣传,还标注出天王助力和美签约天王巨星郭富城等相关的字眼。 
随后郭富城方面就将这一个公司告上了法庭,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精神损害储卫金10万元以及在报纸和公众号上发布道歉。法院综合考虑到原告的知名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涉案销项所造成的影响,还有当前市场因素结合在案证据酌情认定,被告需支付原告经济赔偿金100万元,在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号上赔礼道歉。 
当看到这样的消息之后,有很多人都纷纷的表示,太不可思议了,其实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肖像权是比较重要的,如果随意的去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那么他人就有权去向法院上诉,也有权去得到一些相关的赔偿。即使在生活当中,很多公众人物就是需要和其他的公司有合适的以及工作交易,所以不能随意的去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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