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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起诉子女支付5年带孙费19万余元 法院作出判决

导读 由于女子是没有时间带孩子,孩子由家里的老人负责带,老人表示付出是没有得到回报。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2018年2月到2023年7月期间

由于女子是没有时间带孩子,孩子由家里的老人负责带,老人表示付出是没有得到回报。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2018年2月到2023年7月期间的带孙费用,一共19.2万元。记者是在9月23日了解到法院作出的判决,老人的子女应该向老人支付8.25万元带孙费用。

根据广安区人民法院的介绍,于2016年的年底到2023年7月,孩子的母亲胡某和父亲朱某一直以来都在成都打工,工作比较繁忙,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孩子,将孩子交给外婆段某照顾。胡某表示自己和丈夫每个月都会给母亲生活费1000元,带人的工资是2000元,认为19.2万元实在太多,愿意每年给1万元,一共5万元。还表示胡某和段某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签订相关的协议书,这件事情孩子的父亲并不知晓,胡某没有按照协议书向段某支付费,段某多次催要没有结果后,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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