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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芜湖提示: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

导读 10月10日,从安徽合肥市政府网站了解到消息,10月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提示》其

10月10日,从安徽合肥市政府网站了解到消息,10月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提示》其中表示亚硝酸盐的外观与食盐相似,呈白色至淡黄色,有粉末或者颗粒状,味道微咸,无臭,溶于水,易潮解,当摄入量在0.2~0.5g时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导致人死亡。为了提前预防误食亚硝酸盐出现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以及饮食安全,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明确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各餐饮服务单位一定要严格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和贮存,防止来历不明、渠道不清的盐类物质,防止误食误用。另外,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加对亚硝酸盐的危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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