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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跳楼案”二审:曾留遗书称遭班主任施暴

导读 根据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21日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原审被告人邹某侮辱、虐待被

根据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21日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原审被告人邹某侮辱、虐待被看护人上诉的案件。曾在2023年8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经过一审的审理作出判决,判邹某无罪,宣判之后张某某、汪某某不服,于是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的审理过程当中,双方争议事实、证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案即将在择期宣判。

通过法院查明,张某的身上有遗书一份,内容表示遭到班主任邹某的施暴,但是公安机关在2021年12月3日调查认为是没有违法事实,于是终止调查,张某的父母向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以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被告人邹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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