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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都美竹诉讼肖像权相关开庭信息50余条

导读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7月7日,博主吴娟发布微博称,自己被都美竹起诉。相关起诉书显示,都美竹认为吴娟发布的文章含有两张其肖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吴娟统计

11月14日,博主吴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赢了。” 据吴娟回忆,她在上班的路上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驳回了杜美珠的全部诉讼请求,“她一时间心情复杂。”

都美竹称遭到持续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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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文章截图

据了解,本次诉讼涉及的文章为《杜美珠从公关角度撕毁吴某某》。 吴娟此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文章是两年前写的,当时杜美珠与吴某某发生争执。 杜美珠已经好几天没发微博了。 她担心杜美珠,所以替她说话。 整篇文章都是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两人之间的纠纷。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再写过这个话题,文章也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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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从文章的部分截图中看到,文章中提到性关系中“识别渣男”的部分使用了杜美珠的照片; 另一段祝愿杜美珠“重获新生,日后成凤”。 ”内容前后还使用了杜美珠的照片。

杜美珠在诉状中认为,吴娟在公众号撰写的一篇文章使用了杜美珠的两张肖像,为文章引流。 这是为了营利目的。 未经授权使用已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维权费用共计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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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11月1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 争议焦点为涉案文章是否侵犯原告名誉权以及文章中使用的原告两张肖像照片是否合理使用、可以使用。 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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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判决截图(部分)

法院认为,关于名誉权问题,文章内容“不排除杜美珠因举报犯罪而丧失人身自由的可能性”。 它仅陈述了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确定的事实。 文章其他内容,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情况通报,不存在严重失实陈述,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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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像权问题,法院认定文章中使用的原告两张肖像照片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判决书中提到,在进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公益活动时,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肖像等。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可以制作、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判决书提到,涉案文章是针对杜美珠、吴某某对新闻事件的评论进行舆论监督,不含有商业宣传或其他内容。 使用原告照片的目的是为了更直观地介绍新闻事件中的人物,方便读者阅读。 学习。 使用的照片为原告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的照片​​,不存在变形、污损的情况。 这篇文章没有太多人阅读,已被删除。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杜美珠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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