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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猪肝、猪水油混入高价猪肚中销售 是否受到处罚

导读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月28日从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来自罗甸县某猪肉档位因为涉嫌混售肉类受到处罚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月28日从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来自罗甸县某猪肉档位因为涉嫌混售肉类受到处罚。据案例显示,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9月9日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发现位于龙坪镇河滨农贸市场的罗甸县某猪肉摊没有告诉消费者的情况下,私自将价格比较低的猪肝每斤14元和猪水油每斤1元。一同混入高价猪肚当中进行销售,猪肚的价格是每斤25元,于是执法人员从现场进行调查确认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涉及此事的商贩已经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当中的相关规定,于是由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对罗甸县某猪肉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加强严格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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