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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请37天事假被开除 法院怎么判

导读 据了解,李兴由于家中变故,连请37天事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理由开除。对此李兴认为公司的做法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需要进行赔偿,

据了解,李兴由于家中变故,连请37天事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理由开除。对此李兴认为公司的做法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需要进行赔偿,因此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李兴在3名至亲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向公司请休事假属于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也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处理相应事宜上,本人是有不可替代性,请事假的理由必要合理。同时李兴已经履行请休事假的手续,通过微信、钉钉等解释不能到岗的原因,表明短期内不能回到工作岗位上。然而公司是在充分掌握对方请事假理由的情况下,将本案特定的情形必须李兴存在亲力亲为的请事假理由,不符合公司请事假的规定以及立意。

最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要向李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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