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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执行“认房不认贷” 时间截止2024年末

导读 北京时间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玉林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时间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玉林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涉及首付,存款比例和购房补贴等11条措施,明确表示从9月15日开始到12月31日期间,在玉林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和契税缴纳的个人可以按照其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正式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从9月15日开始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所有的居民家庭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玉林城区无自由商品住房的,无论是否已经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都可以按照首套住房来执行房地产信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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