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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0% 公积金额上浮

导读 近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放宽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

近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放宽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

《通知》还显示实施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缴存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星、二星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可在原有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上浮10%或20%。

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可在原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再次上浮。

全面支持全市人才公寓更好的服务来扬州工作,缴存人家庭租住人才公寓,只要符合租房条件,均可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一步健全购房提取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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