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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认房不认贷 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导读 北京时间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的提取等各方面。《通知》

北京时间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的提取等各方面。

《通知》正式表明将会调整崇左市的租房提取额度,只要在崇左市无房职工租赁商品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或离异无孩家庭均保持每年12,000元的额度不变。

而已婚或已经离异的男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公基金额度,则由原来的每年12000元提升到每年的14,400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可上升至15,600元。

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的办理实效期,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期,由原来的一年提升到现在的两年。符合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还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首套房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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