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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购买新建住房可叠加人才购房补贴

导读 北京时间10月13日,浙江省海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涉及人才购房补贴和支持企业员工团购商品房

北京时间10月13日,浙江省海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涉及人才购房补贴和支持企业员工团购商品房,以及鼓励释放改善性需求等6个方面。

在人才购房补贴方面,相对于现有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升级,不再设置毕业年龄,毕业年限和首套房的限制,使得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只要在2023年9月27日到2024年9月26日期间在海宁市拥有职务并购买海宁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按照全日制补充高校大专毕业生和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硕士研究生等不同等级的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8万元和15万元等购房补贴。

只要在2013年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金额由原有的30万元提升到40万元,而双人则由原有的60万元提升到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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