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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认定标准调整

导读 北京时间10月24日,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中

北京时间10月24日,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作出一定的调整,并于10月26日当日对通知相关内容作出详细解读。

通知显示,在四川省区域内无住房并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若拥有一套住房认定为购买第2套住房执行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若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一定的前置条件,包括缴存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才可顺利申请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住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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