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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北京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

导读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表示从11月1日开始,只要在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均执行首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表示从11月1日开始,只要在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均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通知的发布也意味着在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将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在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同样执行此标准。

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在北京地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体现出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互助性和普惠性根据现行政策显示,除了公积金贷款明显比商业贷款利率更低之外,同样被认定为首套住房之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比二套房贷款提高一倍,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但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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