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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保障水平

导读 北京时间11月15日,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

北京时间11月15日,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减轻购房压力,文件明确提出要减轻职工购房前期的资金周转压力,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首付款。但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所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对于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主人应该留足余额,确保所提取的金额不会影响贷款额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贷款所导致的缴存不足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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