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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李昌麒教授逝世

导读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1月6日消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教育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之一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1月6日消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教育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之一、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昌麒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月5日15时在重庆逝世,享年87岁。

李昌麒,男,1936年出生,重庆潼南人,1959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教育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之一、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23年1月5日15时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逝世,享年87岁。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法理论还处在初创时期,当时法学界对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尚未形成共识。1984年,李昌麒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法理论学术讨论会上,发表了《建立我国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方法和途径》一文,从方法论的角度力主经济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与行政法和民法并行不悖的法律部门。此后,他马不停蹄、奋笔疾书密集性地发表了许多展示经济法基本问题的著述,集大成者是由他为主编并撰稿的高等政法院校统编教材《经济法学》和个人专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通过这些著述,形成了为学术界许多人所共识的“需要国家干预说”这一宏大的经济法学理论体系,这不仅为我国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同时也为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所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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