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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公寓或办公性质非住宅 优化差别住房信贷政策

导读 北京时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发布《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时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发布《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套数的认定等10条措施。

文件正式提出,将会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的信贷政策,从文件发布当日开始,贵港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2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居民家庭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贵港市辖区范围内名下无商品住房,无论是否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住房,在贵港市商业银行均按照首套住房的信贷标准执行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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